
京中网讯(湖北日报)(记者黄峥通讯员郑猛胡琴)11月18日,咸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,全面解读《咸宁市优质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等一系列配套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内容。
发布会现场。供图:通讯员 宋晓宇
记者了解到,该基金采取政治补贴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运作。通过“先补贴、后资金、贷款贴息、保费补贴”三大创新举措,建立可持续、市场化的农业投资新机制,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农村,为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
5000万元“活水”用于农业每年的文化灌溉
咸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农业综合发展局局长吴帆介绍,2025年至2027年,咸宁市县两级每年调整资金5000万元,委托市高新投资集团运营。
主要围绕全市“3+7”农业体系(粮油、生猪、淡水特产三大产业,茶叶、蔬菜、竹材、中药材、油茶、特产果品、桂花七大特色产业),支持发展潜力大、带动力强的农业重大项目、科技成果转化、种业培育、精深加工、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等市场主体。
吴凡表示,我市已建立实行全市优质农业发展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。委员会成员由地方政府农业官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,负责决定与基金有关的重大事项。联席会议秘书处设在市农业农村局,负责联席会议决议的协调、监督和日常落实等具体工作。
该基金采取政策补贴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运作。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组织每年给予3000万元补助。一旦条件满足,该赠款将转换为股份,并保留在市高新投资集团手中。提取的资金将按照“适当回报”的原则分期提取提取的资金将退回专项资金账户继续使用。
咸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农业综合发展局局长吴凡出席发布会。供图:通讯员 宋晓宇
每年安排10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。合作银行将通过“先金通”平台向特定企业提供贷款。基金每年对LPR(市场利率)以上部分进行补贴,贴现率最高不超过0.8%。
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,发展以“3+7”农业为重点的特色农业保险。假设各地区现有农业保险政策不减少,对保障不足的地区进行补偿,并按45%的比例给予市政保费补贴。
精准强化三类支持型号
发布会上,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邹瑞成
为使政策真正惠及农业经营主体,制定并发布了《咸宁市农业发展基金优质农业保险第一、二期补贴实施办法》、《咸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》、《咸宁市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办法》三个配套文件。在“补贴”、“贷款贴息”、“保费补贴”三种支持模式的基础上,解决“谁受益、如何申请、如何使用”的实际问题,努力用好税款,让农业经营主体看得懂、用得好、受益。
邹瑞成表示,“首先要补充“先先分配,后分配”是该基金运作的核心创新模式,每年专项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项目。符合条件的单位将获得初步财政补贴,用于项目建设和创新等生产经营活动。两年补贴期结束,项目获得批准后,补贴将转为投资,然后按约定方式提取,资金退回专项资金账户继续使用。
咸宁高新投资集团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邹瑞成出席新闻发布会。供图:通讯员 宋晓宇
实施细节明确了整个流程的具体管理要求,包括具体的时限和每个环节的责任方。同时,制定了明确的准入标准,要求实体确保资金投向优质项目。信用良好,资产负债率低于80%,注重“3+7”农业体系。“贷款贴息”方面,针对农业经营者“贷款成本高”的问题,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给予补贴。贴息范围涵盖流动资金贷款、生产基地建设贷款、技术创新贷款等,重点支持生产、加工、流通等“3+7农业”的协同支持。
补贴基数按照实际贷款利率在现行LPR上浮80个基点以内计算。每个项目贷款金额在50万至500万元不等,既保障了重要需求,又避免了资金浪费。
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”聚焦“3+7”农业,拓展农业专项保险补足现有保障n 缺陷。对纳入《湖北省区域特色优势农作物保险目录》的保险品种,市财政按保险费的45%给予补贴。对于难以纳入目录的“3+7”产业保险,经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,将按照同等补贴标准。
政策调整解决农民问题。
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王广利告诉记者,咸宁市新型农业企业贷款贴息主要针对咸宁市以上农业(林业)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、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(联邦合作社)、列入市级以上《家庭农场名录》的家庭农场、规模化生猪养殖、肉牛、奶牛养殖场和养殖场。经联委会批准的畜禽养殖场及其他市场主体l 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。
贴息主要适用于企业主体向银行(商业银行、政策性银行)取得贷款用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,以及用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生产基地的建设资金贷款(含技术改造贷款)。
同时,重点关注《咸宁市优质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》中明确的“3+7”农产品生产、加工、流通环节。农业实体技术改造、种业培育与推广、农产品精深加工、智能化数字化改造、农业设施改造等贷款亦同。此外,一般情况下,一个项目的贷款金额不会超过500,000元或者500万元。
王光利还表示,“农村信用融资”将与高质量农业发展基金形成政治合力,解决问题。
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王光利出席新闻发布会。供图:通讯员 宋晓宇
“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障碍。农村资产在确权、估价、交易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,即使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融资需求,也往往因为无法满足银行的抵押要求而难以获得贷款。”王广利透露,正是在这个问题的基础上,“两农”信用价值贷款诞生了。
“两农”信用贷款包括农民个人信用贷款和农村资产信用贷款。贷款发放银行参照“两农”信用价值模型评价结果,向符合条件的主体提供最长三年的贷款。收到的资金原则上用于支付生产经营成本。
其中,农民个体最高可获得100万元,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。截至11月10日,全市共发放贷款366笔,贷款资金1.97亿元。